经文
加拉太三2: 我只愿问你们这一件,你们接受了那灵,是本于行律法,还是本于听信仰?
加拉太三14: 为叫亚伯拉罕的福,在基督耶稣里可以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藉着信,可以接受所应许的那灵。
罗马七6: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,现今就脱离了律法,叫我们在灵的新样里服事,不在字句的旧样里。
亮光
那灵的供应与那灵的接受都是本于听信仰,不是本于行律法。在神旧约的经纶里,律法是人与神关系的基本条件;(加三23;)在神新约的经纶里,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约经纶惟一的路。(提前一4。)律法与肉体有关,(罗七5,)倚靠肉体的努力;肉体是『我』的显出。信仰与那灵有关,信靠那灵的运行;那灵是基督的实化。在旧约里,『我』和肉体在守律法上,担任重要的角色;在新约里,基督和那灵接管了『我』和肉体的地位,信仰顶替了律法,使我们能凭那灵活基督。凭着肉体守律法,是人天然的路,在人观念的黑暗里,结果是死和苦恼。(罗七10~11,24。)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,是神启示的路,在神启示的光中,结果是生命和荣耀。(罗八2,6,10~11,30。)因此,我们必须宝贵听信仰,不宝贵行律法。我们是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,使我们能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而活基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