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信仰中父母、子女之间应该遵循怎样的原则

基督信仰中父母、子女之间应该遵循怎样的原则

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人从出生伊始就立即建立起来的,对每一个人来讲,都是其第一个人际关系。而这一关系在人伦关系中也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。并且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,对为人子女者的道德都有着相同的评判标准,就是孝敬与顺从。

而在圣经中,我们也看到神特别注重父子、母女之间的关系,并有着与人世道德要求非常类似的教训。此外,圣经还回答了一个被人忽视的问题:人为什么要孝敬、顺从父母?在旧约里,神亲自颁布十条诫命。其中第五条是说,当孝敬父母。这是一条带着应许的诫命。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,第五条乃是与头四条,并列在同一块石版上,而前面四条诫命,是与神自己有关的。这是指明,我们孝敬父母,就是我们尊重我们的根源。而人类的根源,就是神自己。也就是说,神是我们生命的源头,我们孝敬父母,就是对神的尊重,神也就因此应许我们在世长寿。

在新约里面,彼得前书五章5节明白地说到,年幼的要服从年长的。保罗在以弗所书说到,作儿女的,要在主里顺从父母,因为这是正当的。这里,有一个与世间的教导看似微小却十分重要的区别,就是我们对父母的孝敬与顺从是要“在主里”。顺从的意思就是听从,与我们的行为有关。孝敬的意思就是尊敬,这与我们的态度有关。许多时候,作儿女的可能表面上顺从了父母的意思,但却不是真正的尊敬父母。因为我们的态度与行为不符。那么我们如何真正尊敬、顺从呢?就是要在“主里顺从父母”。我们若想要顺从父母,首先必须与主成为一,因为只有主耶稣,有那个绝对顺从的能力。我们若想凭自己顺服,是顺服不来的。其次,我们的顺从是照着神的话,而不是照我们人天然的观念。作长辈的,只要他们对我们的要求不违背神的话,不违背圣经的标准,我们作儿女的就应当顺服他们。如果他们的要求与神的话有冲突。譬如,长辈要我们否认主,要我们拜偶像,我们外面的行为不能听从的时候,我们的态度和灵还是应当恭敬的,说话的口气,还是应当有节制的。我们中间有很多弟兄姊妹有这样的见证,用恭敬的态度和温柔的口气回答父母对基督信仰的反对和逼迫,不仅为主的话作了美好的见证,并且因此带进全家人的救恩。

作为一个基督徒,我们对父母的孝顺不是无缘无故,也不是因着人世的道德要求,而是因为我们有神,我们敬畏神、敬重神,并持守神的话语。我们孝敬父母,乃是因着我们更敬重生命的来源,就是神。不仅如此,我们对父母最大的孝顺是借着我们能活出基督,彰显出基督,而将神带给他们,将神的救恩—主耶稣基督带给他们。

而基督徒作父母,在对待儿女的事上,还有两个从神而来的启示。第一,儿女是神托付给我们的产业。在世间,有些人认为儿女是自己的“财产”,自己如何对待、处置,无论是溺爱,还是虐待他们都与其他人无关。更开明的,会认识到孩子也有独立的人格,父母也要尊重他们,父母在孩子身上没有无限的权柄。父母不仅要尊重孩子,要将他们照顾好,而且最终还要“交账”,将他们带还给他们真正的所有者—神。因此父母对孩子不仅有养育的责任,还有受托的责任。第二,用主的教训和警戒来养育儿女,这是主在以弗所书六章教导信徒的。每一个基督徒既看到孩子是神的产业,自然应该用圣经的真理,用神的话来供应孩子们,让他们从小能认识神、敬畏神,并且分别归于神。

无论是为人儿女,或是为人父母,每个基督徒都应该知道我们的源头是神,永远的生命来自神。神爱我们每一位,祂巴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成为彰显祂、代表祂的器皿。因此我们无论对待我们的父母还是孩子,都要活出神在我们身上的托付,并因此将祝福带到我们的家人中间,将他们带回神的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