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到底得救了没有?

我到底得救了没有?

我刚信主的时候,传道人说,我已经得救了。我起初真的很喜乐,但是最近这种感觉渐渐的淡了。有的时候我甚至怀疑,我到底有没有得救?我怎样才有得救的把握? 圣经对此是怎么说的?

我们基督徒刚得救的时候,都觉得很喜乐、很饱满、很充实,甚至很有味道。这样的感觉是宝贵的,但感觉并不是我们得救的根据。因为人的感觉是起伏不 定、极不可靠的。那么什么是人得救的根据呢?不是感觉,不是行为,也不是时间,或其他的事物,乃是神的话,和神所成功的事实。我们来看看,圣经到底怎么 说?

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节说,“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”。罗马书十章十三节说,“因为凡呼求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”使徒行传十六章三十一节说,“当信靠主耶 稣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”我们在这里看见,当我们信而受浸,当我们信靠主耶稣,当我们呼求主的名,结果就必然得救。主的话是肯定的,主的应许是确定的, 不是糢糊的,也是没有附带条件的。

我们来看一个例证。譬如,我买了一栋漂亮的房子,经过一定的程序,我得到了一张房屋所有权状,证明这个房子是属于我的。上面写明我的名字,表明我有 这个房子的所有权。所以今天不管是我自己住,或者别人住,甚至空在那里,都不能改变我拥有这个房子的事实。也不管天气是阴晴圆缺,或者春夏秋冬,甚至刮风 或下雨,不论外在环境怎么改变,也不管内在心情怎么起伏,这个房子是属于我的,这是不能改变的事实。

照样,我们所得的救恩也是如此,是稳定的、可靠的,并不凭我的感觉,也不因我外在的环境有什么变动,而有所改变。在这宇宙中,只有神的话和神自己是坚定可靠的。愿主开启我们的眼睛,让我们认识,祂的救恩是稳固不变的。

【经文佐证】

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。

(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节)

因为“凡呼求主名的,就必得救”。

(罗马书十章十三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