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圣经导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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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可福音第十五章,讲到耶稣为代表外邦人的罗马总督所审问,受判决,被钉与安葬。

主耶稣钉十字架真正的原因是为了担当众人的罪。祂受查验却查不出任何的罪,但还是被钉了十字架,因祂是为担当我们的罪而死。祂用自己的生命作为赎价来服事人,祂这生命的赎价是为了你,也是为了我。祂如果救自己,就不能救别人。所以,祂不能救自己,也不能从十字架上下来。

永远的生命就是神圣的生命;这生命具有认识神和基督的特殊功能。信徒既由神圣的生命所生,就认识神和基督。父爱子,已将祂的生命、性情、丰满和荣耀赐给子,使子彰显祂。父也照样爱子的信徒,将祂的生命、性情、丰满和荣耀赐给他们,使他们能在子里彰显父。这是一个荣耀的故事,也是一个爱的故事。

新约启示主耶稣是以七种身份死在十字架上:神的羔羊(约一29)、在肉体里的人(彼前三18)、旧造的人(罗六6)、蛇(约三14-15)、受造之物的首生者(西一15)、成就和平者(弗二14-15)以及一粒麦子(约十二24),人救主乃是以这七种身分受死,使罪性、罪行、肉体、旧人、撒但、世界、旧造和规条都受了对付。

耶稣经过出生、幼年、长大与长进,预备好做我们的救主。到了三十岁事奉神的年龄,祂需要被介绍并引进祂的职事里。祂的就职主要包括两个步骤:受施浸者约翰的浸,以及为父神所膏。受膏的意思好比是“就职典礼”,膏油就是圣灵,祂尽职前需要被圣灵所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