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付罚单的交警与代受死亡的耶稣

代付罚单的交警与代受死亡的耶稣

如今网络上充满了各种负面的消息,即使是从时事看福音,也难以避免常常从这样的新闻中取材。而今天的这一条新闻,则如同在黑暗中照进来的一束光。


近日,南京的一位胡先生因脑干出血住院。由于他是家中唯一一位能够开车的人,而他的车在住院前就已经停在路边,胡先生一家就因为这辆车的处理问题伤了脑筋。同样感到为难的,还有看到这辆违章停放车辆的交警同志,因他看到车上赫然贴了一张字条:“警察叔叔请不要贴罚单,医院费用我们小家已很难承担……”落款“车主的女儿”。交警同志了解情况后,决定按规定罚款50元。但同时,交警同志们主动捐献出爱心,为他家人送去1000元。

实在是一则暖心的消息。

法在必诛,情有可原。孟子说“恻隐之心,人皆有之;……是非之心,人皆有之。”,而“恻隐之心,仁也;……是非之心,智也。”这“仁”和“智”,虽都是神的神圣性情的彰显,但却在一些情况下,把我们带到两难的境地。

这也是神曾经面临的难题:

《圣经》启示,神按着自己的形象,照着自己的样式造人,使人代表神并施行管治。神看着自己所造的人,感觉“甚好”,满满的都是爱。可惜,人因为被撒但蛊惑,结果就被罪侵入。《罗马书》说,“罪的工价乃是死”。神看着自己所造、心中所爱的人已经被罪败坏,一面需要因公义的缘故,因为人里面的罪,为人开出重磅罚单——死刑;另一面,却仍然因为祂太爱自己所造的人,因而不忍心看人去死。因此,神就自己来偿付这一罚单。

神自己成为一个无罪的人,为了普天之下、从古至今所有人被钉在十字架上而死。从而用自己的神圣生命支付了这一以死亡为款额的重磅罚单。一面,满足了律法公义的要求;另一面,“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,为我们死,神就在此将祂自己的爱向我们显明了”。于情于法,无可指摘。更妙的是,基督受死所释放的神圣生命,不仅足够胜过死亡的权能,更远超过死亡的权势,使一切接受这一生命的人不仅得生,更能活着。

新闻中这个幸运的家庭所需做的,就是感谢着接受这份奉献款,并且将这份爱心传递给别人。而我们所需做的,则是感恩着接受基督的代为受死,并将这个福音传扬给更多的人:基督已经为我们受死,使我们可以得生并活着。你,是否愿意接受?

文:克瑾